留學計畫書 (GTE) 要求
所有學生簽證的申請人必須證明他們是為了獲得高質量的教育而臨時來澳洲。申請人被要求提供留學計畫書(GTE)並不是為了排除那些在澳洲學習時練就了我們澳洲所需的重要技能進而申請永久居留的學生。
在申請表中附上一份針對GTE要求的個人陳述
在填寫線上學生簽證申請表格時,請提供一份針對GTE要求的英文個人陳述。該陳述總字數為300字(2000字元的上限)。 該陳述須說明申請人預計在澳洲進行學習計畫的個人情況。
除了填寫個人陳述,申請人也須在移民局申請檔中附上佐證文件。
沒有證據支持的一般性陳述在GTE評估中不會得到太多權重。
我們做評估時會考慮申請人的個人情況。當我們要判斷申請人是否是真正的臨時入境者時就會考量申請人的整體情況。
Ministerial Direction 69 列出了我們在評估申請人是否符合GTE要求時考量的一些因素,但它並不是一個清單。我們建議申請人在起草GTE陳述之前先閱讀此清單。我們可能會考量的因素包括:
須提供的資訊及證據包括
建議申請人提供以下資訊及證據:
過去的學習經歷
- 成績單
- 教育機構名稱
- 學習時長
- 畢業證書
學習空白期
- 空白期的原因,包括您學習停頓時的教育機構
目前的就業情況
- 目前的雇主
- 公司地址
- 就職時長
- 職位詳情
- 能夠證明申請人就業情況的聯絡人及聯繫方式
與母國或居住國的羈絆
- 經濟、家庭、或社會關係的證據;證明申請人有強烈動機在結業後返國
母國或居住國的經濟情況
- 提交簽證申請前12個月的就業或執業證明
- 結業後返國的工作邀約或潛在工作機會,包含薪資和福利的提升證據
- 所得稅申報表或銀行對帳單
在第三國的就業情況
- 結業後在第三國的工作邀約或潛在工作機會,包含薪資和福利的提升證據
我們如何評估GTE
GTE要求的目的是為確保申請人須學生簽證的真實目的。它不是讓國際學生持續住居於澳洲的途徑。
GTE要求有助於辨別那些出於獲得高質量教育以外的目的而申請學生簽證的人。
申請人母國或居住國的情況
我們會考量申請人:
- 不在當地學習相似課程的原因
- 與母國或居住國的羈絆;存在結業後返國的強烈動機
- 經濟情況
- 兵役問題
- 當地的政治和人民動亂
申請人在澳洲的潛在情況
我們會考量申請人:
- 在這裡的羈絆;可能留在澳洲的強烈動機
- 對該課程和教育機構的了解程度
- 過去的學經歷
- 生活計劃的安排
- 財務穩定性
該課程對申請人的未來價值
我們會考量:
- 該課程是否符合申請人目前的教育水平
- 該課程是否與申請人在母國或第三國家的過去或未來職業相關
- 該證書對申請人在母國或第三國就業可預期的薪資和福利提升證據
申請人移民史
我們會考量申請人:
- 過去在澳洲或其他國家的簽證申請
- 被拒簽或取消簽證申請的紀錄
如果申請人未成年,我們將考量父母、法定監護人、或配偶的意圖。
Australian Government – Department of Home Affairs “Genuine Temporary Entrant Requirement” 原文文章